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紀委、黨委教育工作部門、教育廳(教委)、監(jiān)察廳(局)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,有關部門(單位 )教育司(局),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:
黨的十六大以來,全國普通高等學校(以下簡稱高校)在各級黨委、政府的領導下,認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,積累了豐富經驗,取得了明顯成效。當前,高等教育事業(yè)發(fā)展正處在一個新的歷史起點上,高校反腐倡廉建設面臨新的情況和挑戰(zhàn),形勢依然嚴竣,任務依然艱巨。為全面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,根據(jù)中共中央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-2012年工作規(guī)劃》要求,結合高校的實際,就進一步加強高校反腐倡廉建設提出如下意見:
一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構建反腐倡廉責任體系
(一)高校反腐倡廉建設是高校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依法治教、規(guī)范管理的內在要求和基本內容。加強高校反腐倡廉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(fā)展觀;堅持標本兼治、綜合治理、懲防并舉、注重預防的方針;堅持圍繞中心、服務大局、改革創(chuàng)新、統(tǒng)籌推進、重在建設的基本要求;堅持“黨委統(tǒng)一領導,黨政齊抓共管,紀委組織協(xié)調,部門各負其責,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”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;堅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;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,以體制、機制、制度創(chuàng)新為核心,整體推進教育、制度、監(jiān)督、改革、糾風、懲處六項工作,為促進高等教育事業(yè)科學發(fā)展和高校人才隊伍健康成長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。
(二)高校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,擔負著全面領導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。要把反腐倡廉建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,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列入黨委重要議事日程,納入學校發(fā)展總體規(guī)劃,融入學校各項中心任務。每年要專題研究反腐倡廉工作,明確工作重點,召開工作會議,做出總體部署,組織督促檢查。要旗幟鮮明地支持紀檢、監(jiān)察部門行使職權,經常聽取學校紀檢、監(jiān)察部門工作匯報,幫助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,確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實到位。
(三)高校行政領導班子要認真抓好教學、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反腐倡廉工作。要把反腐倡廉要求同行政工作一起部署,一起檢查,一起考核,與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相結合,加強對行政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(jiān)督。要指導和督促校內行政職能部門切實履行反腐倡廉工作職責,并作為年終工作考評的重要內容。要積極探索對學術權力運行的規(guī)范和監(jiān)督。